农村土地的转让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定:
提出申请
土地流出方需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土地状况、流转条件等。
土地流入方也需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信息以供审核。
审核登记
土地流出方的土地情况审核遵循“属地核实”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流转价格评估
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信息发布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洽谈。
自愿协商
流转双方根据信息发布的结果,进行平等协商,确定流转的具体条款,包括流转价格、期限等。
签订合同
双方按照统一文本格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土地的具体信息等内容。
鉴证归档
签订流转合同后,依据双方申请进行流转合同的鉴证,并做好相应的手续变更和档案归档工作。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可以将土地转让、出让、买卖给非农业建设人群。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到乡政府申请,县政府审核,并下发相关文件。
家庭联产承包耕地的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村委会建立档案,才是合法的。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的土地流转政策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