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时,可以选择以下职业:
1. 教育类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如教育局、教育厅等。
教育综合管理等相关职位。
2. 不限制专业的岗位:
派出所科员、调查队科员等。
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科员等。
3. 文秘、宣传岗位:
政府机关的文秘、宣传、公关等岗位。
4. 公共服务岗位:
民政、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的基层岗位。
5. 其他可能的岗位:
科研类岗位、学校管理类岗位。
检验检疫、质检类岗位。
税务、公检法岗位。
6. 其他专业要求不高的岗位:
师范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适合考公务员。
化学教育专业也可报考某些受教育专业限制的职位。
选择适合自己专业和兴趣的岗位,可以提高考公务员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