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减项目主要包括:
权益性投资所得: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
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在一定额度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亏损弥补: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最长不超过5年。
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除特定作物种植和养殖减半征收外,其他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一定年限内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加计扣除:
某些支出项目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额外扣除。
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可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
利用资源进行生产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购置节能减排设备:
购置节能减排设备的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不征税收入:
某些收入项目不纳入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公告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或税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