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以下是收据的基本格式和要点:
标题
标题应居中,字体稍大。
可以直接写上“收据”或“收条”。
也可以使用“今收到”、“现收到”或“已收到”作为标题。
正文
正文应从第二行开始,空两格处书写。
明确写明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
落款
落款应包括收款人或单位的名称和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需要加盖公章。
如果是代收,应注明“代收到”,并在文尾署名时用“代收人”。
特别提示
在写收据时务必清点好所收到的物品或钱款的具体数额。
定金收据应注明“定金收据”字样,并写明交定金的人、事由、数额和时间等信息。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格式,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