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全额或部分拨款,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通常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致力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活动。事业单位根据经费来源和管理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
这类单位包括公益性较强的机构,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通常与公务员一致。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财政承担部分资金,招聘单位也负责一部分财政。
这类单位包括医院等既有收入也承担政府社会职能的单位。
工作人员待遇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享有稳定的财政支持,而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虽然也得到国家财政的支持,但他们的收入可能部分依赖于单位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