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文职警察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内勤相关工作:
包括文件起草、上传下达、业务监督、后勤监督等。
接待来访人员:
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处理相关事务。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值班:
参与应急指挥中心的值班工作,保障办公室的正常运作。
情况汇总与报表统计:
对各类情况进行汇总,制作并统计相关报表。
文件收发与材料整理:
负责文件的收发及各类材料的转递、整理和归档。
后勤支持:
提供后勤支持,确保警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技术支持:
在技术保障岗位上,提供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护工作。
辅助管理:
在辅助管理岗位上,负责人、财、物的管理工作。
行政事务:
在行政事务岗位上,从事设备操作、接待咨询等事务性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文职警察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也不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他们通常与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派遣员工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