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具体来说,他们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书记员在法庭上负责记录所有法庭文件、法庭辩论和判决,并确保这些记录准确无误地传达给所有相关方。此外,书记员还负责保存和归档所有法庭文件,并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都正确提交给法庭。
书记员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与执行法律密切相关,他们通常由法院任命,并在法庭上担任正式记录员的角色。书记员的工作对于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因为他们的记录是法庭程序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书记员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委任制书记员和聘任制书记员等。委任制书记员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而聘任制书记员可能是合同工或劳务派遣工,不占用任何编制,但在聘任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并可以行使公务员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