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基层员工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公务员:包括镇长、副书记、纪检书记、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组织委员、人大主席、副主席、副乡长、武装部长等领导职务,以及参加公务员考试新上班的科员等。
2. 事业单位人员:如各类服务中心、站所的工作人员,包括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的在职在编人员等。
3. 大学生村官:虽然主要在村挂职,但许多大学生村官仍然在乡镇工作。
4. 非编制人员:如控制数人员、合同工、临聘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镇政府工作人员中,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是主要的组成部分,公务员一般占20-30人左右,而事业编人员大约占到50-60%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