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文种类繁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和时期,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下行文
诏:帝王发布的告示和命令,如制诏、亲诏、密诏等。
敕:唐代政令文书,宋代为御札和敕牒,元代为圣旨,明代为诏书和敕谕,清代为上谕和寄信。
檄:用于军事或官方的通告文书。
符:用于军事调度的凭证,如虎符。
露布:用于公布重要消息或胜利的公告。
上行文
奏:文武百官向皇帝上奏的文书,如奏章、表、议等。
状:说明某人情况的奏疏,用于对上级官员行文。
申:详细的上行文种,用于详细报告或请求批准。
呈:正式的上行文种,用于正式的报告或请求。
平行文
移:高级官府之间相互行文的文书。
关:地方官府之间相互行文的文书。
咨:高级的平行文种,用于学士院向宰相行文等。
照会:高级官府向不相隶属的级别稍低的官府行文的文书。
其他特殊公文
策:用于策划国家大事的文件。
戒书:用于教导或警告的文书。
章:用于记录或颁布的文书。
驳议:用于反驳或批评的文书。
缣帛档案、简牍档案、金文档案:不同载体的档案文件。
这些公文形式在不同朝代有着不同的名称和使用规范,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和官方文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