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之间的一份就业协议。这份协议旨在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解决诸如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毕业生关心的实际问题。通常,这份协议在大四上学期由学校发放,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后,学校便认定该生已顺利找到工作,完成了就业任务。三方协议一旦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应,中途毁约会涉及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它通常是在学生毕业前签订,作为未来就业的预定协议,而劳动合同则是在学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