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通常包含以下职位:
1. 部长:负责武装部的整体工作,通常是军队现役编制。
2. 政委:负责武装部的政治工作和思想教育,也是军队现役编制。
3. 副职(如副部长):协助部长和政委工作,可能是现役或文职人员。
4. 参谋: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与管理等工作。
5. 干事:负责机关组织、文化宣传、国防教育、行政管理等工作。
6. 助理员:负责综合管理保障、财务、机关管理保障、营区营房管理等工作。
7. 科长(如军事科科长、政工科科长、后勤科科长):分别负责军事训练、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
8. 武装助理(干事):在部长领导下完成辖区内的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战备训练、国防动员等任务。
9. 机关工人:负责武器库日常值班等后勤支持工作,属于县区财政供养。
10. 文职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文件档案管理等工作。
11. 职工:从事人武部内部各项工作。
12. 聘用人员:非公务员身份,从事与武装部职能相关的工作。
请注意,不同级别的武装部(如县级、市级、省级)在职位设置和官级上可能有所不同。此外,武装部也可能根据需要聘用临时人员或合同工来应对特定的任务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