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的警司(Superintendent of Police,缩写:SP)是香港警察职级中属于宪委级(Commissioner's Rank)的最低级别,是高级警官的级别。警司位于总督察(Deputy Commissioner)之上,高级警司(Senior Superintendent)之下,由警务处处长(Commissioner of Police)委任。
香港警察的警衔等级由宪委级、督察级和员佐级三个层级组成,其中警司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警司、高级警司和总警司。警司通常担任各个分区的指挥官,是警察队伍中的基层干部,并且是成为干部的最低要求。
警司的警衔标志与大陆地区不同,香港警司的肩章上缀钉的星花数量代表着警司的级别,其中一级警司缀钉三枚星花,二级警司缀钉两枚星花,三级警司缀钉一枚星花。
希望这能帮助你了解香港警司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