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党龄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原则 :党员的党龄应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只有正式党员才有党龄,预备党员虽有党籍,但不计算党龄。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计算方式
1921年7月1日至1923年6月9日:
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23年6月10日至1927年4月26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转正之日等于入党时间加预备期,劳动者预备期3个月,非劳动者预备期6个月)。
1927年4月27日至1928年6月17日: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预备期三个月,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1928年6月18日至1945年4月22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49年10月1日之后: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预备期1年,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特殊情况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他们恢复党员权利之后,其党龄连续计算。
总结:
党员的党龄计算主要依据其成为正式党员的时间点,即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不同历史时期入党的人员,其党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主要区别在于预备期的长短和党龄开始计算的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