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聘职工通常指的是在医院内部进行聘用,但不是编制内的员工。具体来说,院聘职工与医院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非编制内员工通常没有固定的编制名额,其聘用条件和待遇与正式编制员工有所不同。院聘职工可能享有医院提供的待遇,但不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福利,并且可能没有加班、值班等概念,因此不会拿到差额工资。
院聘职工与编制内员工的主要区别包括:
性质不同:
院聘职工是非编制员工,而编制内员工通常由省级或市级相关部门确定,并享受相应的卫生局待遇。
合同形式:
院聘职工与医院签订合同,而编制内员工通常与卫生局签订合同。
福利待遇:
院聘职工可能享有的福利待遇与编制内员工相比有所差异,例如可能没有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
工作稳定性:
院聘职工可能面临合同到期后的不确定性,而编制内员工通常享有更稳定的工作保障。
招聘权限:
在一些情况下,医院或部门可能拥有自主招聘的权力,招聘院聘职工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院聘职工的具体定义和条件可能因医院或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上述信息提供了一般的解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具体的医疗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