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结算时间取决于交易双方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
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开出,通常不能取消,只能作废或在开票的同月内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后通常可以当天入账,年底前入账,如果是当年12月开的发票,第二年的1-2月内还可以入账。
付款期限
收到发票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为最后期限,若收款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请求,付款方可以拒绝付款。
发票的开具和付款没有绝对的时间关系,通常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
发票报销
医保发票报销一般30个工作日内到账。
发票的报销期限通常是半年内,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销,但财务制度下要求尽早。
发票管理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和双方合同中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