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的职位主要包括:
1. 乡镇党委书记:负责乡镇党委全盘工作,主管组织、人事、纪检等。
2. 乡镇长(兼任党委副书记):负责乡镇政府全盘工作,主管教育、计生、民政等。
3. 人大主席:负责乡人大全盘工作,主管信访、工会等。
4. 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负责特定领域的管理工作,如社会事务、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
5. 副书记:根据分工,可能主管不同的部门或工作领域。
6. 纪委书记:负责乡镇的纪律检查工作。
7. 党委委员:参与乡镇党委的各项工作。
8. 科员和办事员:执行具体行政工作,可能涉及不同的职能部门,如农业、财政、教育、卫生等。
9. 各站所负责人:如农业站站长、畜牧站站长、文化站站长、林业站等,负责相关领域的管理工作。
10. 其他工作人员:如民政助理、财政所所长、农业助理、教育助理、卫生助理、交通助理、文化助理等,负责乡镇各项具体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这些职位共同构成了乡政府的基本组织架构,确保乡镇政府能够有效运转,服务当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