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在开庭后通常会在以下期限内下判决书:
普通程序:
审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但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延长至六个月。
简易程序:
审理期限通常为二十日,但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速裁程序:
在证据确凿且嫌疑人认罪的情况下,可以当庭下达判决书。
特殊情况: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案件,经上级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总结来说,刑事案件从开庭到下判决书的时间通常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审理程序。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延长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