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雇员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他们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而是完全按照契约化管理,只从事某项专业性工作。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相对较高,并且一般与人才中心或第三方签订协议,与企业性质的员工相似,但他们通常和政府内部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和福利,并有同等晋升和政治地位。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雇员与公务员在编制、管理方式、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差异。政府雇员不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标准,而是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保,并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