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需要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
1.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2. 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且准考证上的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一致。
3. 考试文具: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
考生不得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
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
请确保在考试当天携带上述物品,并遵守考场纪律。祝您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