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的雇员主要从事以下工作:
1. 协助法官和检察官进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性和事务性辅助工作。
2. 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3. 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
4. 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庭审过程。
5. 在执行员指导下从事信访接待、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等工作。
6. 协助进行财产保全、调查取证、整理、装订、归档案件材料等。
7. 辅助法警从事刑事押解、法庭值庭、诉讼保全、强制执行、安保等工作。
司法雇员通常接受司法机关的管理和指挥,但不属于公务员序列,也不享有公务员的待遇和保障。他们的工作旨在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减轻法官和检察官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