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是绥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
2. 负责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3. 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组织实施贫困对象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的标准、程序和办法,负责建档立卡管理工作。
5. 拟订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和考核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6. 协调有关部门拟订社会扶贫工作方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7. 协调统筹产业扶贫工作,指导科技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实施。
8. 负责指导老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建设工作。
9. 协调有关部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开展帮扶工作。
10.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贫困对象就业创业和劳动力转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