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1.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2. 在城市道路上,没有限速标志的情况下,城市道路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公路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
3. 在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公路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
4. 在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情况下,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能见度小于50米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5. 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6. 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7.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8. 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请根据实际道路情况和限速标志行驶,确保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