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教学法是一种教学方法,它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选择真正基础且本质的知识作为教学内容,通过典型的例子(范例)来教授,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掌握同一类知识的规律。这种方法旨在促进学生独立学习,而不是简单地复述知识,其目的在于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迁移到其他领域,进一步发展所学,改变学生的思维方法和行动能力。
范例教学法的特点包括:
基础性:
教学内容具有基础性和本质性,是学生进一步学习的基础。
范例性:
选择的例子要能够代表学科内容,具有范例性。
教学与教育统一:
教学过程与学生的个人发展相结合。
解决问题与系统知识学习相统一:
通过解决问题来学习系统的知识。
掌握知识与培养能力相一致:
学习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能力。
学习主体与客体相统一:
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要与学习的客体——教材相统一。
范例教学法的步骤通常分为:
范例地学习“个”:
通过具体的单个实例来了解事物的特征。
范例地学习“类”:
在了解个别实例的基础上,归纳和推断,认识事物的普遍特征。
范例地掌握规律和范畴:
进一步归纳事物的规律性。
范例地获得关于世界关系和切身经验的知识:
不仅了解客观世界,也认识自己,提高行为的自觉性。
范例教学法由德国教育家瓦·根舍因等人创立,旨在应对知识量激增与学生有限的学习时间及能力之间的矛盾,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并通过典型例子帮助学生理解更广泛的概念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