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来说,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将其视为对职工薪酬的支付,因此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此外,生育保险费用也可以计入“社会保险费用”或“人力资源成本”科目。
1. 计提生育保险费用时(不考虑工资、个人承担部分社保及个税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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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等—社保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
2. 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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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贷:银行存款
```
3. 收到生育保险费支付给员工时: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
4. 员工领出该款项时:
```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