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残值通常指的是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车辆等)在使用一定期限后,在出售或报废时所能得到的剩余价值。它是固定资产在丧失使用价值后,经过拆除清理所残留的、可供出售或利用的零部件、废旧材料等的价值。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固定资产残值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直接影响。
计算固定资产残值的方法通常包括:
1. 市场价值法:根据类似资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交易价格确定残值。
2. 折旧法:根据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计算出每年的折旧费用,然后将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得到残值。
3. 技术评估法:通过技术评估来确定固定资产的残余价值。
根据中国的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残值减去清理费用后的余额)比例通常在固定资产原值的3%至5%之间。这个比例由企业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同级财政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残值率的规定在2008年之前有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但自2008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法》生效后,不再硬性规定残值率的具体比例,而是由企业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