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文秘岗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
文件起草与编辑,协助检察官起草法律文书和内部行政公文。
档案整理与维护,包括诉讼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以及档案的数字化工作。
案件管理相关工作
案件信息录入与统计,将案件信息准确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并进行统计分析。
流程监控与提醒,跟踪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按法定程序和期限进行。
信息宣传与调研工作
负责新闻宣传报道,通过不同渠道发布检察院的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
日常行政工作
接听、转接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办公室和会议室的清洁卫生。
会议纪要的整理。
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
传真件的收发工作。
办公室仓库的保管工作,物品出入库的登记。
检察院宣传专栏的组稿。
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食堂费用支出和账目登记。
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办公财产的管理。
考勤统计和上传下达工作。
其他工作
协助会计进行记账工作。
处理临时性工作。
管理好检察院的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完善本机关人事档案管理。
合理使用并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提倡节俭。
负责检察机关机要文件及其案件等材料的收发和机要文稿的起草。
保密工作,确保机要文件和资料的安全保密。
检察院文秘岗位通常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秘技能,并享有公务员岗位的稳定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