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考试通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以下是笔试和面试的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涵盖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面试内容
试讲或说课:面试通常以试讲或说课的形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学科学段的教材内容。
考试形式
笔试一般包含选择题和判断题等客观题。
面试形式可能根据地区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试讲或说课。
科目分值比例
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的分值比例通常为7:3。
满分
笔试满分为200分,每科100分。
特别说明
具体考试科目和题型可能因地区而异,考生应以当地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更新的参考资料,具体考试内容以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