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可能基于以下原因:
婚姻不幸福: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无法维持正常的婚姻生活。
感情破裂:
夫妻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修复。
家庭问题:
包括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存在赌博或吸毒等恶习。
分居时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
缺乏了解:
婚前对彼此了解不足,婚后感情无法建立。
性格不合:
性格差异导致频繁争执,无法共同生活。
生理缺陷:
一方存在严重的生理缺陷或其他不可逆转的健康问题。
财产分割:
对共同财产分割有争议。
子女抚养权:
对子女的抚养权安排存在分歧。
精神损害赔偿:
请求因对方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当男方认为上述任一条件满足时,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应当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