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的主要工作包括:
天气预报
分析气象数据,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某地区的天气状况,如温度、湿度、降水等。
气象观测
在地面、海洋、高空等地进行气象要素的观测,如温度、湿度、气压、风速等。
气象服务
为农业、交通、水利、军事等领域提供气象信息,如农业气象服务、交通气象服务、灾害预警等。
灾害性天气监测与预警
对台风、暴雨、干旱、寒潮等灾害性天气进行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气候研究
研究气候变化、气候变暖等问题,为政府制定气候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气象教育
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气象知识的了解。
国际合作
与其他国家气象部门进行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问题。
其他职责
包括气象保障(气象仪器、设备备份与维护)、气象信息发布(如电信12121)、气象信息影视制作、防雷等。
地方气象部门职责
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
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处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气象社会管理,组织服务效益和满意度评估。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气象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
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组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承担雷电防护重点区域安全生产、公共场所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和防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察。
规划气象资源开发利用,提出利用、保护气象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发展改革与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
气象部门的工作旨在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帮助公众和政府做出相应的准备和应对措施,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