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RCCs)是中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它们主要为农村地区的居民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的内部部门设置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规模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基层信用社
主任岗
内勤主任岗
外勤主任岗(有的不设)
内勤岗位,如会计主管、会计、储蓄、出纳、事后监督等
外勤岗位,如客户经理(主管企业贷款和小额农户贷款)
县级联社
理事长岗
主任岗
监事长岗
副主任岗
各科室科长或经理,如信贷科(或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人事科、综合科、行政科、安全保卫科、审计(稽核)科、会计科、电脑科、事后监督(可能归会计科管)、工会、理事长办公室等
市联社
通常是省联社的办事处,岗位设置与县联社差不多
农村信用社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它们最初由中国人民银行在农村的网点改制而来,属于股份合作制银行,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