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系统包括以下单位:
各级各类医院: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工作。
卫生监督机构:
监督卫生行业的法规执行和卫生安全等。
妇女儿童保健机构:
提供孕前保健、孕期检查、分娩服务等。
计生服务机构:
提供计划生育相关的服务。
各类检验及影像技术中心:
提供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服务。
卫生健康学校:
培养卫生健康领域人才。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监管。
血站:
负责血液采集、检测与供应。
120急救中心:
提供紧急医疗服务。
红十字会办公室:
负责红十字会的相关工作。
爱卫办:
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等相关工作。
这些单位共同构成了卫健系统,旨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