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用于核算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特别是当企业不具有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时。以下是成本法的主要特点和处理方法:
成本法的主要特点:
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非有追加或收回投资情况,否则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不随被投资企业业绩波动调整:
在持有期间,投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不随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波动进行调整。
分红处理:
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分红时,投资方确认分红收入,但不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清算性股利和追加或收回投资:
当被投资企业用投资企业购售前的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金支付一部分股利时,以及发放清算股利时,这些应作为投资成本的部分偿还,借记银行存款或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永久性跌价处理:
当股权投资发生永久性跌价时,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跌价损失,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的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
在投资发生时,按实际支付的成本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交易成本。
持有期间:
在持有期间,不论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
分红处理:
当被投资企业宣布分红时,投资方确认分红收入,但不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
减值处理:
计提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处置:
处置投资时,借记银行存款或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范围:
成本法通常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情况,例如,对子公司的投资,通常占股在50%以上。
当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时,也应采用成本法。
会计处理技巧:
投资企业关注的是被投资企业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业真实获得的投资收益。
当某项投资使得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出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部分,应视为该项投资代价的减少,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以上是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基本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