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领导通常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人事制度,它涵盖了事业单位中的各类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勤人员等。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事业单位的领导可能属于事业编制,也可能根据一定条件转为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1. 全额事业编制:这类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待遇与公务员相似,通常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2. 差额事业编制: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与单位经营状况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3. 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与企业相似,待遇和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多为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
此外,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并且符合条件,也可以转为行政编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事业单位的领导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他们可能属于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即参公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