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的视力标准要求如下:
1.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 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3.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4. 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6.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7.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8.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9.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兵种和学历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