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准备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提交起诉状副本及证据给法院。
立案审查
法院审查提交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交费后立案。
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送达与答辩
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排期开庭
法院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包括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据等。
法庭辩论阶段包括各方发言和辩论。
判决或调解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在判决前,法院可以尝试进行调解。
执行
对于生效的判决,进行执行程序。
以上步骤可能因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例如刑事诉讼程序会包括侦查、公诉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