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的片酬在不同的时期和电影中有所不同,根据提供的信息,他的片酬曾经非常高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片酬数据:
在电影《投名状》中,李连杰的片酬高达1亿人民币。
李连杰在2006年拍摄《霍元甲》时,除了作为演员外,还以制片人身份参与,全球票房接近5亿,个人收入达到1500万美金。
在2007年拍摄《木乃伊3》时,李连杰的片酬为1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2亿元。
李连杰在好莱坞的片酬曾叫价约1000万美元,另加分红。
李连杰曾坦言,早在2000年左右,自己的片酬就已经是1000万美金。
请注意,这些数据可能因时间、合同条款和市场状况而有所变化。此外,片酬信息可能涉及隐私和商业机密,不一定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