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中,根据不同的职能和级别,存在多种职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位:
1. 检察长:检察院的最高领导,负责全面领导检察院的工作。
2. 副检察长:协助检察长工作,并在检察长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其职责。
3. 反贪局长:负责反贪污贿赂工作。
4. 渎职侵权局长:负责渎职侵权案件的检察工作。
5. 处长、科长:负责各自科室的管理和领导工作。
6. 检察员:依法行使检察权,承办各类案件的执法人员。
7. 助理检察员、书记员、代书记员:协助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工作。
8. 法警:负责检察院的安全和执法保障。
9. 侦查员:负责调查犯罪行为,收集证据。
10. 律师:为检察官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
11. 行政人员:从事人事、财务、办公室管理等行政工作。
这些职位共同构成了检察院的组织架构,并在不同的职能科室中发挥作用,如政工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办公厅、政治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