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起诉后,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因此,理论上,被告最快可以在五日内收到传票。然而,实际送达过程中可能会因地域差异、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以及被告是否配合接收等因素而有所延迟。
立案与通知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发送起诉状副本
立案后,法院应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提出答辩状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送达回证
法院通常会一并发送传票、送达回证以及起诉书副本等材料给被告。
开庭通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请注意,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实际送达时间可能因各种因素而异。如果您有关于诉讼程序的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