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勤通常指的是在公安机关中从事非执法、非警务工作的岗位人员。这些岗位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后勤支持、技术支持等,为公安机关的正常运作提供必要的辅助服务。工勤人员虽然属于国家正式编制,但他们不具有执法权,并且不能转任为公务员。
岗位性质:
不直接参与执法和警务工作,而是提供后勤和技术支持等服务。
编制类型:
属于工勤编制,与行政编制(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不同。
工作范围:
可能包括财务、档案、计算机、车辆管理、基建维修等多个领域。
待遇差异:
虽然占用编制,但待遇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岗位而异,有些地方可能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
人员来源:
部分工勤人员可能是从复员军人中充实进公安队伍的。
其他福利:
除不能享受警衔待遇外,工勤人员通常可以享受如车补、公安津贴、餐费补贴等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工勤岗位与民警等管理岗位在职责和权力上有明确区分,工勤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