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代学生观强调学生是发展中的人、独特的人、学习的主体,并且是具有独立意义的责权主体。具体来说:
发展中的人: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应该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相信每个学生都可以通过教育和自我努力不断进步。
独特的人:
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具有自己的兴趣、需求、能力和学习方式。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差异,因材施教。
学习的主体:
学生是学习的主动参与者,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应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帮助他们发展自主学习能力。
责权主体:
学生不仅是学习者,还是有情感、有个性、有社会需求的个体,他们应该被看作是教育的主体,拥有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这种学生观体现了现代教育的人本主义思想,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