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标准
早期妊娠门诊流产(含药物流产):200元
早期妊娠住院流产:1000元
中期妊娠住院引产:1500元
正常分娩:2000元
手术助产(器械助产、侧切助产):2500元
剖宫产:4000元
宫外怀孕手术:4500元
放置节育环:70元
取出节育环:70元
取残环嵌顿环:50元
皮下埋植术:130元
取出皮下埋植术:70元
输卵管结扎术:260元
输精管结扎术:170元
输卵管吻合术:2100元
输精管吻合术:1100元
流产:400元
顺产:2400元
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生育营养、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男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
男职工生育险的报销比例为80%,即男职工在享受生育险报销时,可以获得其实际支出的80%的费用报销。
男职工生育险的报销上限为50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报销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