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务员通常属于公务员编制,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政法专项编:
这是为法官设置的编制,他们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系统,从事审判员工作,属于正式在编的干警,享受公务员的待遇。
行政编:
这类编制的人员通常不能担任法官,但如果通过了司法考试,可以转换为政法专项编。
工勤编:
这类编制的人员如司机等,主要负责法院的后勤工作。
事业编:
这类编制的人员可以从事法院的行政工作或者担任书记员等。
法院书记员也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委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和聘用制书记员。其中,委任制书记员属于行政编制,具有终身制;聘任制书记员属于省级以上正式录用的公务员,同样属于行政编制;而聘用制书记员则是法院自行招聘的合同工,没有编制。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在法院工作的人员都是公务员,只有那些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系统的人员才属于公务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