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主要从事的工作包括:
后勤保障工作:
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单位、干休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涉及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和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
行政管理工作:
包括人员管理和组织协调、行政事务处理、军事装备维护与管理等,确保军队工作的有序进行。
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官兵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官兵的业务素质和军事素质,并负责军队的文化建设。
医疗护理工作:
负责官兵的健康检查和疾病治疗,保障官兵的身体健康,并负责军队的卫生防疫工作。
科研开发工作:
在军事科研机构中从事军事技术和战术的研究,为部队提供技术支持。
编辑出版工作:
从事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相关工作及教学研究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
包括在军事法院、检察院、部队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
机关管理工作:
如参谋、干事、助理员等,涉及各类业务事项的管理、党组织、文化宣传、安全保卫、纪检监督、群工信访等。
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如通信系统维护、装备维修保养、园艺规划、设计等。
军队文职人员虽没有军籍,但属于军队编制,是国家工作人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