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执行职责时需要出示相应的证件,主要包括:
工作证:
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执行职责时需要携带工作证。
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在调查取证、询问证人、执行勘验、检查、搜查等调查活动时,需要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检察证: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检察人员需要出示检察证。
身份证明:
在办理取保候审等法律程序时,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书:
在办理特定法律程序,如取保候审时,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申请书。
以上证件和文件是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执行职责时必须出示的,以确保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