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事业单位通常包括以下类型:
农业服务中心:
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农经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
社会事务中心:
处理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事务。
文化服务中心:
提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财政所:
管理农村财政收支。
司法所:
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
食药所:
负责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
国土所:
管理土地资源。
工商所: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
林业站:
提供林业资源管理和技术指导。
水利站:
管理水利工程和水资源。
畜牧站:
提供畜牧业技术指导和防疫服务。
乡镇卫生院:
提供基层医疗服务。
派出所:
负责基层治安和户籍管理。
税务分局:
负责税收征收。
运管:
管理交通运输。
交警:
负责交通管理和执法。
其他机构:
如计生办、党政办、综合办、治安办、事务办等,根据乡镇实际需要设立。
乡镇事业单位的设置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有的地方可能实行“2+1”模式,即成立统一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