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报考过程中,回避关系是指你的家庭成员与招考单位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之间存在以下关系时,需要实行回避:
1. 夫妻关系;
2.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等;
4.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等。
如果你与报考单位的领导人存在上述关系之一,或者你的家庭成员中有在报考单位工作的情况,那么在“回避关系”一栏中应该填写“有”。如果没有上述关系,则一般填写“无”。
请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回避关系,以确保报考过程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