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录取可能有以下原因:
体检不合格: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无法被录取。
考察政审未通过:
考察政审环节会评估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等,不合格者不能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资格审查有问题:
发现考生有虚假信息报考、隐瞒情况等问题,将终止录用程序。
被人举报被查实:
在录用公示期间,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问题会影响录用。
体能测试未达标:
对于公安类公务员,体能测试不达标则无法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总成绩未列在录取名额内:
即使笔试面试都通过,但总成绩未达到录取名额,也无法被录取。
其他原因:
如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调整、个人意愿或家庭因素等。
无法成为国家公务人员的情况:
曾因严重罪行受刑事处罚、曾被撤销公职、有违法行为或违反职业道德等。
公示后不录用:
在公示期间,资格审核不通过、体检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都可能导致不录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特定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等。
以上是公务员不录取的一些常见原因,具体情况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招考部门的政策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