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通常归属于国家体育总局进行管理。国家体育总局是国务院主管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体育工作,包括制定和实施体育政策、法规,组织和管理全国性的体育竞赛和活动,指导地方体育工作,培养体育人才,以及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等。
在地方层面,省市等行政区划通常设有体育局或省体育局,负责监管本地区的体育活动和政策制定实施。而在县市区一级,体育局可能归属于教育体育科技局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研究拟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 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3. 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4.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5.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6. 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7. 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8. 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
9. 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10. 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11. 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12.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体育总局的直属单位包括多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以及直属的高等体育院校和研究机构,如北京体育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