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群团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单位,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参公人员。参公群团通常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它们承担着一定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但在编制和职数上与公务员相同,并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和调配。尽管参公群团不是公务员,但它们在管理方式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公务员相似,因此参公人员也可以被视为广义上的公务员。
参公管理的群团单位具有以下特点:
法律法规授权:
单位必须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才能实行参公管理。
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单位需要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事业编制:
参公群团单位通常使用的是事业编制,而非行政编制。
财政负担:
单位的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参公群团单位的工作人员虽被称为参公人员,但其身份并非行政编制,而是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