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安机关是指专门针对铁路运输安全保卫而设立和运行的公安机关,它在业务上直接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十局)的垂直领导,同时在人事上受铁路总公司领导,与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保持并列平行的关系。铁路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
1. 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 受理并调查群众报警案件;
3. 查缉通缉犯、抓获现行犯、潜逃犯;
4. 处置治安案件,维护公共秩序;
5. 协同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机关在车站执行侦查、逮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任务;
6.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运、特运的安全保卫工作;
7. 对旅客进行防爆、防火灾、防盗窃、防自然灾害事故和法制宣传;
8. 保卫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铁路公安机关的设置历史悠久,其前身为铁道部公安局,随着2009年底的改革,铁路公安转为公安部直接垂直领导管理,铁路公安人员警察转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身份